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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妊娠呕吐的表现
有半数以上的孕妇,会在妊娠早期(停经1-2个月间)出现食欲不振、恶心、呕吐等现象,特别是清晨更易发生呕吐。明显的特征是,对食物的爱好有所改变,厌恶腥腻厚味,或改变了以往饮食习惯,原来爱吃的现在不爱吃了,原来不爱吃的现·227.
在又爱吃了。而到妊娠10^-12周后,大部分便可自行消失。这属于一种正常现象,一般不影响孕妇的身体健康,也不必特殊治疗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孕妇呕吐反复发作,不能进食或严重影响进食,甚至呕血,且出现形体消瘦和脱水、酸中毒等情况时,这就超出了生理现象的范围,不再是一般妊娠反应,而是一种病理状态了。医学上把这种病理状态称为“妊娠剧吐”,必须采取措施,积极治疗,否则,将会严重影响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,甚至诱发其它疾病或导致流产。因此,对孕妇的呕吐,必须掌握其程度,分出轻度呕吐、中度呕吐和重度呕吐,以便对症采取措施和从饮食上加以调理。
①轻度呕吐有的孕妇只在清晨有恶心或呕吐,但90%的孕妇是整天从早到晚都有恶心反应,只不过因早上肚饿和晚上过饱而明显些。也有的在吃饭时或饭后突然发生呕吐。一般妊娠呕吐,一天内要发生多次,但不会把食物全部吐掉,所以,发生轻度呕吐的孕妇,体重减轻不多,其营养状况也可维持在正常范围,一般不致于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。这种呕吐,只要孕妇注意适当休息,调理饮食,如少食多餐,尽量吃些爱吃的且营养丰富的食物,经过2^-3周,即可好转和消失。
②中度呕吐:表现为无论进食与不进食,都要发生呕吐,且次数逐渐增多。由于不进食,吐出物往往以沫状粘液或带有苦味的绿色液体为主,偶尔可吐出胆汁或血液。由于呕吐使体内的水分及盐分丧失过多,常可出现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现象。
同时,由于长期不能进食,体内储存的营养也被逐渐消耗掉,可能引起饥饿状态。因此,患有中度呕吐的孕妇,常可出现为口渴、皮肤及口腔粘膜干燥、舌苔黄腻、口臭、眼眶凹陷、小便量减少、体重明显减轻,脉搏可达100次/分以上。由于摄入与·22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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